楼市观察|上海市整治“类住宅”产品

编辑:世华网 2017-03-22 13:15

  【财新网】(记者 王晓庆)继叫停“类住宅”销售之后,上海开始整治商住房。日前,上海市闵行区开始根据项目进度,对“类住宅”项目进行拆除装修、修改图纸、变更设计等整改处理。

  《闵行区“类住宅”分类处置总体工作方案》正在房地产圈流传。文件显示,闵行区已经成立“‘类住宅’专项整治工作组”,对辖区内27个疑似“类住宅”项目,从项目规划、设计、施工、销售、验收各环节进行分类整治。文件还制定了具体整改细则。

  所谓“类住宅”,是指项目地块性质非宅地,开发商在商办属性的土地上建造的有居住功能的“擦边球”产品,有酒店式公寓、公寓式办公、LOFT、SOHO公寓等形式和称呼,常被统称为“商住房”。“类住宅”产品的产权多为40、50年,房间内通常不允许通煤气,水电非民用标准,按照商业标准计费。

  此外,加上“不能落户”“转手税费远高于住宅房”等不利因素,“商住房”的价格远低于正常住宅。

  在住宅市场的严厉调控之下,不在限购限贷的范围且具备居住功能的“类住宅”产品,被开发商主推。2016年上海“325”楼市新政(详见“上海限购升级:普通二套房首付比例提至不低于50%”,)之后,酒店式公寓成交开始走高。

  上海中原地产市场研究中心统计显示,截至2016年12月27日,上海类住宅2016年成交201万平方米,同比增加76%;成交均价23404元/平方米,同比涨幅12.4%。

  2017年1月初,上海市住建委宣布,暂停“类住宅”项目的网上签约,对商办项目擅自改变房屋单元空间分割、私自接通燃气管道等改变房屋使用性质情况进行清理核查。上海共有128个商住项目被暂停销售。

  闵行区政府的整改方案将物业分为三种,即“已销售已验收未入住”、“已销售未竣工验收”和“在建未预售未验收”。在2月15日之前,政府集中约谈开发商,责令其15日内自行整改至规划许可核准的方案,恢复商办用途原状。

  对于15个未入住项目,方案要求:由开发商自行组织整改,拆除用于居住功能的插层、隔墙、上下水和煤气管线等规划方案之外的内容。15日整改到期后,进行验收。方案还要求,开发商要以书面材料形式告知知业主不能用于居住。

  “上海的商住房可能会迎来退房潮,”上海一家开发商负责人告诉财新记者,“除了闵行区,嘉定区也开始了类似的整改。”

  2016年全年,上海土地市场卖出的87宗土地中,商办地为49宗;1441亿元卖地收入中,商办地贡献了372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