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山西省委林武书记并省纪委王拥军书记的一封举报信
尊敬的林武书记并王拥军书记:你们好!
我叫段柯州,中共党员,山西省湖北商会副会长,汾阳市第六届政协委员,现为山西恒瑞昌置业有限公司董事长。
全国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如火如荼地进行了快半年了,但汾阳市原政法委书记韩学尧伙同汾阳市小號城村以张建文为首的黑恶势力欺行霸市、无法无天的黑恶犯罪事实触目惊心,尤其是为了攫取巨额利益,他们不惜把无辜的我投入监狱长达二年三个月之久。当前在全国范围内进行的政法队伍教育整顿中,原政法委书记韩学尧的所作所为丝毫没有被触及;中央扫黑除恶迄今三年之久,汾阳市政法队伍中的“害群之马”赤裸裸的腐败加黑恶没有得到任何惩处,作为深受其害的企业主要负责人,我考虑其中的主要原因是:汾阳市原政法委书记韩学尧背后有保护伞。韩学尧利用职权,不仅仅赤裸裸地保护黑恶势力犯罪团伙,而且利用公权力抢夺我价值10个亿的项目,在我无罪的情况下,先抓人后找证据找“罪名”,强行把我抓入监狱2年3个月之久,结果逼迫我在监狱羁押期间违心把原来10个亿的项目委托授权我的家人代签转让协议,以2500万元极低价钱“转让”给他们后,按照我实际住监狱的天数,为我量身定制了一个“刑期”才把我放出,实际上就是光天化日下的巧取豪夺!
一、原政法委书记韩学尧暗中保护、指使黑恶犯罪团伙,围堵企业大门,逼迫强行交易,强迫我替施工方付280万元
2016年4、5、6月和2017年2、3月以及在2018年3月期间,以小號城村张建文(一把手)为首的黑恶势力,在汾阳市政法委书记韩学尧的保护下,多次无理取闹,围堵我公司大门,逼迫我公司代林州八建公司和豫兴公司支付张建文280万元,而且不给开具发票,给我们的只有收条。期间,黑恶头目张建文组织犯罪嫌疑人郝建文、郭二宝、张建武、张宏文、景鹏泽、张建文的司机以及部分涉黑村干部,一天24小时进行蹲守,威胁恐吓追打我公司施工人员,造成100多工人无法施工,停工停产给公司造成惨重损失,当时报案后,迄今汾阳市公安局没有追究任何人法律责任,可以说,作为时任政法委书记的韩学尧就是幕后指使者和始作俑者。(附现场围堵企业大门照片)
二、原政法委书记韩学尧暗中保护,村长张建文伙同黑恶势力欺行霸市索要“保护费”60万元
2016年4月,张建文组织小號城村村民郝建文、郭二宝、张建武、张宏文、景鹏泽、张建文的司机以及部分村干部向我公司提出,要供应工程所用材料,其要价远高于市场价格,我不同意,张建文就指使郝建文、郭二宝、张建武、张宏文、景鹏泽、张建文的司机以及部分村干部采取24小时蹲守,威胁恐吓追打施工人员,强迫交易,造成我公司停工停产。无奈的情况下,我被迫答应每方沙石和所需材料,向张建文交10元管理费,无奈还给了村长张建文两套房子,价值60余万元。然后停工至今。
三、原政法委书记韩学尧利用公权力,指使汾阳市公安局把我错捕错判长达两年三个月之久
2017年11月份,张建文多次找我,希望我将恒瑞昌公司带项目,以500万元的超低价格转让给他,并同时放出狠话:“你是肯定不能干的!”其背后的真实目的是想要把我价值10个亿的项目据为己有。是谁给了作为一个村官的张建文这样大的胆子,说出如此狂妄的话?普天之下难道没有王法了吗?
原汾阳市政法委书记韩学尧,在2017年12月跑到汾阳市阳城开发区会议室开“经济”座谈会,当时参加会议的有张建文、张宏文、郭二宝、郝建文等小號城村几位干部,参会的单位还有开发区管委会吕晋华主任,汾阳市地税局税、公安局、审计局等,会议一直是指责我公司“不配合”工作,会议结束后韩学尧将我叫到阳城乡党委书记办公室,假惺惺地对我说:“我不是针对你个人,你不要有什么想法。”当时在场的有张建文、吕晋华等。 请问韩学尧书记:您作为一个政法委书记,你开会的内容是处处针对我的企业吗?您开这个会的真实目的是什么?是汾阳市委安排你去针对我这个企业开会?还是受某些黑恶势力的胁迫吗?
原政法委书记韩学尧伙同汾阳市公检法原犯罪过程是:2018年3月8日,汾阳市公安局经侦队孙玉峰骗我说:请你到公安局,我们有事询问。我于2018年3月9日10点到达汾阳市公安局602办公室,孙玉峰接待。中午12点左右,孙玉峰突然带两个身穿便服的人到602房间对我说:“段总,对不起,领导的意思(实际上就是指韩学尧),想让你进去住几天。”当时我脑袋一片空白,我犯了什么法了,怎么无缘无故就将我送进看守所呢?两便衣人二话不说就给我带上手铐把我带走,我问他为什么,孙玉峰说不清楚。令人啼笑皆非的是,我在监狱里呆了四天后,才给我开了一个刑事拘留证,半个月后又给了我一个批捕证。从此一直把我羁押在汾阳看守所,直到2020年6月8日,时间长达2年3个月之久。如此“高明的手段”证明:汾阳市政法队伍中有“高明的领导”!
犯罪同伙头目之一阳城乡开发区管委会副主任吕晋华出面给我捏造偷税漏税假证据,不知从哪里搞来的几张纸签上他的名字,就认定我公司逃税,让公安局故意错抓,让检察院故意错捕,检查院的王一也没有看到任何原始凭据的情况下就随意批捕,她在看守所提审我的时候曾问到“你想明白了吗”?我到现在都没有想明白是什么意思呢?这样的问话,和我的案子没有一点点联系吧!法院故意错判,背后就是原政法委书记韩学尧一手遮天!
村长张建文伙同黑恶势力,利用“政法领导”的权力达到抢夺我价值10个亿的项目骇人听闻的过程,也是汾阳市公检法肆无忌惮赤裸裸地执法犯法过程的披露。他们“无中生有”、“鸡蛋里挑骨头”,在严重缺乏证据的情况下,把本无罪的我无罪定罪。实际上就是先抓人后再寻找所谓的“证据”。吕晋华作为阳城乡开发区管委会副主任,在没有任何原始凭证上签字,随意污蔑我公司逃税,交由公安局承办。
我在看守所羁押两个月的时候,是谁安排我大哥到看守所接见我?问我该项目最底价可以转让?我的回答是:“项目价格好说,条件是我必须先从看守所出去。”看来汾阳市政法队伍中确实有“高人”,“犯人”在羁押期间还可以和亲属见面啊!
我本无罪的理由是:2012年至2015年12月之间,该公司的实际控股人是郭勇成,期间欠税的责任与我丝毫没有关系,更谈不到承担刑事责任。事实上,我是在2016年才接手的该公司,并不知道此前有偷税漏税的情况,在此之前我并不是当时实际控制人,汾阳市的公检法对我进行错抓错捕错判。难道政法委书记韩学尧是受某些“村霸”、黑恶势力的胁迫而一手策划导演实施的结果?尤其对所认定的偷税数额,证据缺乏客观有力的支撑,就随意定性。另外,假设即使是我应该承担责任,也不应该在税务局没有通知、也没有行政处罚之前,就对我进行错抓、错捕、错判。
汾阳市法院认定:在我接收公司后经营期间,我所欠税106万左右,不达欠税费总额10%,不构成判刑。《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01条明确规定:经税务机关依法下达追缴通知后,补缴应纳税款。汾阳市法院为何要判刑呢?汾阳法院可以随便判刑吗?法律法规任由你们践踏吗?
四、原政法委韩学尧在任职期间所犯下滔天行为,主要目的是:伙同黑恶势力抢夺我的价值10个多亿的项目
他们在把我打入监狱后抢时间盖起一座座高楼,每座高楼价值都在1个多亿。他们在事实不清、证据不足背景下就给我强行定罪。对我无中生有的偷税所涉及的税务种类和数额根本没有确凿的证据,就强加给我刑事责任,把与我没有任何关系的罪责安在我头上。
在羁押我期间,原政法委书记韩学尧指使下属公安、要求我低价转让我10个亿的项目,说只要你同意低价转让此项目,就可以出去。我没有同意,就一直羁押近两年多时间。后来为了尽快出看守所,逼迫我在看守所羁押期间授权委托他人代我签定转让协议,强迫我以2500万低价转让。在羁押期间,还强迫我写了一份承诺书,核心意图是:签订转让协议后,让我不要投诉,此事到此为止。尤其让我万分气愤的是,到目前为止,即便是我违心转让的2500万的项目,迄今也不履行。
可笑可悲的是,我被强迫转让后,该将我接手以前该公司的原有“欠税”也一并转让,到现在这个“欠税”仍然没有交,为什么我转让前和我转让后都不定罪?只是针对我量身定罪?甚至也不给我补缴机会?这是为什么?接手我公司的安徽人徐松至今没有变更法人的情况下,也没有我本人的授权的情况下,没有取得合法的土地手续,就大胆地开发了四栋高层楼盘(近10万平方米),是谁在给他们做后台?又是谁允许他们这样胡作非为?
五、原政法委书记韩学尧领导下的公安部门无法无天,把我价值160多万的奔驰车扣押至阳城派出所,至今不知去向
2018年3月,在我被羁押之前,汾阳市阳城开发区吕晋华主任说阳城派出所让我把车开到阳城派出所,我让朋友郑晋萍把我的价值160多万的奔驰S350车号晋A4p107车开到阳城派出所,把钥匙交给了派出所内务,阳城派出所没有出具任何手续,当即扣押。等我被放出以后,我的车在派出所已经不知去向,多次找派出所要车,派出所没有给我任何答复!我做为一个普通老百姓到哪里伸冤?谁人为我做主?
尊敬的林武书记并王拥军书记:我从小就接受党的教育,并且我也是一名共产党员,如果不是我亲身经历,我根本不敢相信在党的领导下会发生这样的事情,而且这厄运还直接发生在我的身上!因此,我急切盼望您能抽出宝贵时间,责成相关部门,对汾阳市原政法委书记韩学尧伙同黑恶势力犯罪团伙背后获取巨大黑色利益的种种犯罪行为,进行调查落实,早日彻底清除政法系统的害群之马!(文章后附部分事实材料)
特此举报!
实名举报人:段柯州
身份证号:42011619781021047X
联系电话:19510373795
2021年7月13日
图片说明:韩学尧幕后指使黑恶势力在我办公楼门口倒土,敲诈我企业。
图片说明:我在监狱中被迫写的《承诺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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